海峽兩岸合作協議開始生效
近日簽定的海峽兩岸合作協議,在順利完成簽署、換文等程序后,《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》于9月20日正式生效。這一重要協議標志著海峽兩岸經濟關系由此站上新的起點。這將帶飛速的帶動兩岸的經濟發展,消費業,旅游業,工業。
重要海峽兩岸合作協議協議生效后,兩岸雙方將就協議內各項規定目標展開磋商,逐一簽署單項協議。具體包括:不遲于協議生效后6個月內就貨物貿易協議、服務貿易協議、建立適當的爭端解決程序以及建立投資保護機制等問題展開磋商,并盡速達成協議。此外,將不遲于協議生效后6個月內開始實施貨物貿易早期收獲計劃,盡速實施服務貿易早期收獲計劃。預計合作協議早收清單將于明年1月1日起付諸實施,屆時列入清單的約800項產品將逐步開始降稅。
合作協議生效推開了兩岸經濟互動的一扇前所未有的大門,這必將對兩岸經濟合作開創劃時代的格局產生深遠影響,特別是將為臺灣經濟發展帶來新的活力和機遇。據島內有關機構測算,臺灣從合作協議獲得的整體經濟效益包括:GDP增長1.65%~1.72%,就業增加約26萬人。此外,早收清單將使臺灣獲得總降稅利益近300億元新臺幣。由于大陸將對臺逐步實施500多項產品零關稅及數十項服務市場開放,這將有效增加臺灣產品對大陸出口以及臺商對大陸的投資,在一定程度上促進島內相關產業與總體經濟的發展。此外,由于早收計劃在相當比例上涉及傳統產業,對臺灣傳統產業的轉型升級與發展也將大有裨益。有利于我國各行出口業的發展,這一協議是各貿易企業,出口生產企業期盼的。
關鍵字:海峽兩岸 合作協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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